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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國民中學

進修部公告

115 年度自學進修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成績複查期限展延至115年11月27日(星期二)截止

{{ $t('FEZ001') }} 進修部主任

{{ $t('FEZ002') }} 補校|

說明:

一、115 年度自學進修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成績複查期限因適逢薔琵颱風過境,原訂115 年10 月23 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截止,展延至115 年10 月27 日(星期二)。

二、複查成績者限以書面提出,向考區承辦單位提出申請,敘明「准考證號碼」、「姓名」及「複查科目」等項,並附回郵信封(貼足限時掛號郵票35 元及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逾期或手續不全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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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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