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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國民中學

成績評量考核

桃園市立桃園國民中學定期評量命題審題暨迴避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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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立桃園國民中學定期評量命題實施辦法

107年11月07日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
                                                                    115年01月07日課程發展委員會修定

壹、依據:

  1.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準則(113年04月2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0955A號令修正)

  2. 桃園市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補充規定(113年08月14日府教中字第1130221536號令頒布)

貳、目的﹕

  1. 促使學生檢視學習成效,俾利調整自己的學習方法。

  2. 了解學生的個別差異,作為充實教學與學習扶助的依據。

  3. 為合乎評量的專業性、診斷性、公平性、規範性及保密性;落實學習領域定期評量之審題機制,並遵守迴避原則。

參、命題原則︰

  1. 於每學期初領域會議中討論,應遵守迴避原則排定段考命題及審題教師,名單提交教務處備查。

  2. 命題教師秉持專業,切實依據年度課程計劃之進度範圍,兼顧教學進度,設計適當的評量試題。

  3. 參照評量準則之規定,兼具知識、理解、應用、綜合、分析、歸納、閱讀等層面。

  4. 在考量學生作答之時間下,兼顧難易度、鑑別度及適當的配分。

  5. 不得直接引用坊間參考書或出版商之題庫光碟中之試題、或採用基測或會考考古題,不宜原文照抄,應加以轉化。

  6. 負責試卷之教職員工,皆應嚴守評量試題之保密,且妥善存放試題資料,以防試題外洩,以維護學生評量成績之公平性。

肆、審題原則︰

  1. 各領域於學期初領域會議,即排定負責段考審題的三位老師,可以段考序輪流審題︰如第一次段考試題交由第二次段考命題教師負責審題或依責任分工排定審題教師。
  2. 審題教師依據下列原則,進行審核︰
    1. 命題範圍應符合教學進度。
    2. 題目的文字敘述清楚,選項完整無誤,避免錯別字。
    3. 判斷題目內容的難易度是否適當。
    4. 審題時應就命題原則審查,並注意附圖是否清晰易判讀,且配合題意、項序配分、標題、字體、選項等,避免錯誤。
    5. 若發現有爭議性的題目,而命題教師與審題教師均無法取得共識時,得提交領域召集人進行複閱,確認修訂後始得印製試卷,以維護學生權益。

伍、迴避原則︰

本校之教師有子女就讀時,應迴避任教子女班級外,排定命題或審題工作時亦應迴避子女就讀的年級,以避免子女的評量成績受到質疑。

陸、本實施辦法經課程發展委員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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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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