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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國民中學

教務處公告

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遴選及表揚計畫

{{ $t('FEZ001') }} 教學組長

{{ $t('FEZ002') }} 教務處|

主旨:    檢送「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遴選及表揚計畫」1份,請貴校踴躍推薦具指標性之團體或個人參加,並於116年6月16日(星期三)前將推薦表等相關資料函報本局憑辦,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10月29日臺教綜(二)字第1152100991B號函辦理。
二、    旨揭活動摘述如下:
(一)    參加對象:
1、    團體:實際從事、推廣或捐資贊助海洋教育著有貢獻之團體(各級學校與政府機關(構)除外),包括依法設立(或登記)有案之團體、法人、企業或廠商。
2、    個人:實際從事、推廣或捐資贊助海洋教育著有貢獻之個人。
3、    課程教學團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施海洋教育教學具創新特色之教師團隊。
(二)    各推薦單位應列舉推薦團體或個人之具體事蹟並提供證明資料,以書面向本局推薦,推薦程序及須檢送之資料如下:
1、    各推薦單位應檢送推薦表(附件一、二),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佐證書面資料,於指定日期向本局送件。推薦表(分成團體及個人二表),請確實依下列規定填寫,以利評審:
(1)    「受推薦團體介紹」或「受推薦個人介紹」欄,推薦單位應撰寫約600至800字之短文,並附標題,簡介受推薦者之顯著貢獻事蹟、從事海洋教育之年資及其對海洋教育之影響。
(2)    「重要貢獻」欄,以對海洋教育著有貢獻之重要事蹟為主,依事蹟發生時程,依序具體詳實敘明。
(3)    「推薦意見」欄,請條列簡述推薦理由。
(4)    推薦單位應填妥相關資料,於「推薦單位」欄加蓋印信,並備妥證明文件、佐證資料及活動照片供參。
(5)    電子檔光碟1份,內含推薦表與相關證明文件Word、PDF檔及解析度300 dpi以上之JPG格式照片10至20張。
2、    不符推薦程序、申請逾期(郵戳為憑)或資料不齊全者,均不予受理。
三、    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王惟萱小姐,電話:02-2469-6000,分機7023或葉佳承先生,分機7015)。
四、    本獎相關資訊及歷屆獲獎名錄等,置於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站「海洋教育推手獎」專區,請逕至網站瀏覽參閱(網址:https://tmec.ntou.edu.tw/p/412-1016-6276.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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