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桃園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教育實習成績評定指標與評量基準修正

{{ $t('FEZ001') }} 教學組長

{{ $t('FEZ002') }} 教務處|

主旨:「教育實習成績評定指標與評量基準」,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1月3日以臺教師(四)字第1142602717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1月3日臺教師(四)字第1142602717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謝專員,電話:(02)7736-6309。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1765-10-05|

{{ $t('FEZ004') }} 2025-11-07|

{{ $t('FEZ005') }} 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