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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有關本府及原桃園縣各鄉鎮市公所公教人員輔購住宅貸款利率,自115年8月1日起配合調整

{{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內政部115年8月5日內授國住字第1150810186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本府前於113年4月3日府人給字第1130087385號函以,為減輕民眾利息負擔,就中華郵政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於111年3月23日及113年3月27日調升部分,由政府各補貼利率0.125%,合計0.25%,補貼期間至115年7月31日止。
三、旨揭輔購住宅貸款自115年8月1日起恢復原貸款利率,借款人負擔利率由年息1.512%調整為年息1.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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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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